
中访网数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微电子”)于近期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流程,以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并保障股东权益。新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选聘程序及改聘特别规定等核心内容。
根据修订后的制度,芯原微电子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且不得在决策前先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健全的内控体系及良好的执业记录,并需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确保选聘公平性。审计委员会将全程监督选聘过程,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制度特别强调,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五年后需轮换,且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若需改聘,需提前20天通知原会计师事务所,并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此外,公司将对严重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不再续聘措施,包括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分包转包业务等情形。
此次修订强化了芯原微电子在审计独立性、质量把控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合规要求,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透明度与投资者信心。相关文件资料将保存至少十年配资专业在线配资炒股,确保流程可追溯。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来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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